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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失业问题的现状及成因谈如何再就业(2)

时间:2017-08-21 16:24 来源:

  经济体制改革引发的失业有两种:一是下岗型失业,二是破产型失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企业冗员问题越来越突出,下岗分流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破产型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部分企业因种种原因可能会破产倒闭,这些企业的工人便被抛到失业队伍中,这一类型的失业在我国总失业人口中的比重比较高。这些破产企业向社会分流出的大量职工,与企业排放出来的富余职工和社会上新增加的劳动力共同形成了巨大的失业源,加大了就业压力。?

  三、目前我国就业形势的新情况、新问题?

  (一)对下岗和失业劳动者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

  失业问题现在是全球性的问题,失业问题几乎在全世界都在发生,这就需要在劳动者下岗失业时应对他们进行劳动关系的清偿。具体办法可以采取一次性清算,如广东省一些城市实行的一次性工龄买断的办法,也可以考虑以国有资产的债权、股票甚至住房等非货币形式支付。或者在职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将这部分资金适当集中建立一种基金,用于失业劳动者的培训,为失业者自我创业的开业提供贷款或为他们到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等等。

  (二)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劳动者的择业,就业观念

  我国体制改革虽然进行了20多年,但劳动者的择业观念依然还没有完全转变,解决失业问题,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失业者的择业和再就业观念,使他们由目前的相当一部分人所持有的对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地希望找到舒适轻松、报酬优厚、相对稳定工作的思维定势中解脱出来,增强就业、择业的竞争意识。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工作条件艰苦、工作时间长、工作存在风险的工作岗位实行必要的分配倾斜政策,如减免这些部门的税收等,以吸引劳动者到这些部门就业。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是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换过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改变过去那种改革的代价主要应由企业来承担而不是个人的观念。

  (三)增加失业保险基金数量,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

  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过低,因此,应该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比例,特别是应该把交纳失业保险金通过法律程序规定下来,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该交纳,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同时,也应该增加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投入力度。在此基础上,应该扩大失业保险业的覆盖范围。在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上,应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失业保险基金被非法挪用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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